律师永远是忙碌的,即使不忙碌的时候,也在为后面的忙碌做准备。

    即使真的没有业务时,也还有很多上面指派下来的任务去做。

    比如,前往省信访局参与接访就是每个律所必须要做的工作之一。

    这一天一大早,郝好做车就到了省信访局。

    这周排到春天律所事务所参与接待信访了。

    做为新人,理所当然的要到信访局“上班”。

    信访,也就是老百姓口中所说的上访。

    正式的法律定义来源于《信访条例》: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

    信访制度在我国的政府管理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可以让领导听到来自于一线的声音,解决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但是,信访制度也在一定程序上导致了人民不相信法律,而迷信上访的情况发生。

    更有一些地方政府,因为怕群众上访,怕被上级领导问责,而无原则的答应一些群众的过分要求,想以此缓解矛盾。结果,让更多的人不信法,只信访。

    上法院不再是人民群众的首选,去政府或者中央上访,成为解决问题的捷径。也使得司法机关的威信受到损害,使得法律的威严无处彰显。

    曾经有那么一起行政诉讼,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开庭审理,原告都以败诉而结束。但原告最终确以上访方式获得了政府的变相补偿,拿到了法律本不应支持的“赔偿”。

    当然,随着信访制度的改革,随着《信访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所有应当由检察院、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事项,都被排除在信访受理的范围之列,虽然还时有不依法办理的情形,但也算是取得了一个不小的进步。

    律师参与信访,按司法部的要求,实际上就是向上访人提供咨询,特别是上访人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,要引导说服他们通过诉讼方式,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。说明了,就是告诉上访人,你这事归法院管,你们去法院就行了,不要来这里儿了,来了也不会解决你这的问题的。

    对于大部分上访人说,都是很讲道理的,他们确实不知道应该怎么样依法维权。或者不知道自己的事情到了法院能不能得到保护。在经过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的解释后,都会欣然的离开,然后走诉讼程序去了。

    对了,忘记说了,省信访局接待大厅里,可不仅仅只有律师,还包括法院和检察官的人员。大家还都紧挨着,也算是邻居了。

    律师值班和其他窗口一样,完全敞开式办公,两张桌子,一张值班律师使用,上面放着一台电脑;另一张桌子上只放了一台显示器,两台显示器可以同步显示。

    目的,就是为了让接访人员在输入信息时,能够同时让上访人看到,如果有误,可以第一时间进行修改。

    值了两天班,再过两个小时就到了下班的时间。这第一次信访值班就要结束了。

    现在是下午,已经很少有人来了。郝好完全的轻松了下来。他拿出一本书,准备读上一会儿。

    虽然手机上也有很多文章可以看,但这里可不是可以看手机的地方。别人看到了,可不知道你是在学习还在玩。

    “请问你是律师吧?”一个女子的声音把正在看书的郝好从书的世界中拉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好,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?”这已经重复了两天的话已经可以脱口而出了。

    “我们是来上访的,可旁边法院的人说让我们来找你。”还是那个女子在说话。